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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评选“法律明白人”法制故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6

关于征集评选“法律明白人”法制故事的通知

法宣办20132

各县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政法中心、云台山风景区监察室: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法律明白人”工程的意见》(连法宣办[2012]6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体农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明白人”法制故事征集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所有经培训合格的农村“法律明白人”。

二、内容格式

1、围绕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所发生的真实事件,以第一人称讲述,也可由他人代写。

2、每个法制故事重点讲述一个事件,既要生动有趣,又要言简意赅。

3、每个法制故事的标题能够直观反映故事内容,标题下方注明“法律明白人”姓名及所在乡镇和村,故事中涉及当事人可用化名。

4、每个法制故事内容2000字左右。

三、具体要求

以县区为单位申报,每县至少3个、每区至少2个、开发区、云台山风景区至少1个法制故事。各县区要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故事质量,于520日前报市局法宣处。市局将根据各县区申报情况,评选表彰“十大法制故事”,并汇编成册,作为农村普法宣传资料。

邮箱:sfj5318015@126.com

连云港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2

连云港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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