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评选“法律明白人”法制故事的通知
关于征集评选“法律明白人”法制故事的通知 连法宣办〔2013〕2号
各县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政法中心、云台山风景区监察室: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法律明白人”工程的意见》(连法宣办[2012]6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体农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明白人”法制故事征集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所有经培训合格的农村“法律明白人”。
二、内容格式
1、围绕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所发生的真实事件,以第一人称讲述,也可由他人代写。
2、每个法制故事重点讲述一个事件,既要生动有趣,又要言简意赅。
3、每个法制故事的标题能够直观反映故事内容,标题下方注明“法律明白人”姓名及所在乡镇和村,故事中涉及当事人可用化名。
4、每个法制故事内容2000字左右。
三、具体要求
以县区为单位申报,每县至少3个、每区至少2个、开发区、云台山风景区至少1个法制故事。各县区要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故事质量,于
连云港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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