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出台基层所队执法质量考核评估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所队执法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近日,连云港市公安局制定出台《连云港市县级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执法质量考核评估办法》,对县级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执法实施分层次质量考核评估工作。重点基层所队的执法质量考核评估由市局组织实施,考评成绩与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直接挂钩。非重点基层所队的执法质量考核评估由县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考评成绩报市局复核确认。县级公安机关履行执法办案职责的重点派出所及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交巡警大队、特巡警大队。对基层所队执法质量每年综合评估一次,采取平时考评与年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质量考核评估结果作为衡量基层所队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市局对评为优秀的重点基层所队予以通报表彰,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给予嘉奖;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给予记功。对执法质量考评不达标负有主要责任的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根据人事隶属关系,由市局采取组织措施或建议相关单位采取组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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