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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持续报道我市法律援助“喜羊羊”案件

发布时间:2013-08-15
    7月8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夜线》栏目以“状告喜羊羊与灰太狼”
为题,专题报道我市法律援助东海烧伤小哥俩状告《喜羊羊与灰太狼》制片人案件;8月1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CCTV12)《12热线》栏目以《男童烧伤之迷》再次对这起起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深入报道。
    4月6日下午5时许,东海县8岁男孩李某,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剧情,将8岁的男孩李浩冉、5岁的李浩做“绑架烤羊”游戏,导致原告李浩冉全身多处烧伤40%,李浩全身多处烧伤80%。被烧伤男孩身体受到严重的伤害,家庭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
    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情况后,主动介入,受理该案,并指派该中心主任张龙江和苗红伟律师办理,他们先后到达现场、当地派出所以及医院,并找到当事人、村里的邻居进行多方调查取证,最终受受害人的委托向法院正式提起了诉讼,一起将纵火者李某作为第一被告,《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片制作方的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列为第二被告。该案于6月18日开庭审理,代理律师向法院提出两被告支付原告前期医疗费26万多元、第二被告在《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片里制作安全警示标语、第二被告在全国性报刊上向原告公开赔理道歉、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等4项诉讼请求。
    该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目前已进入庭外调解阶段,法制日报、新华日报等多家媒体对该案进行连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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