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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公证法》颁布八周年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3-08-29

             
             

    8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八周年纪念日,我市公证处相继开展《公证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法治连云港、平安连云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树立公证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市公证协会、连云港公证处、新浦公证处在市民广场举行公证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就公证的受理条件、受理事项、范围、民间借贷、财产继承、赠与及公证办证流程向群众做出了详细的说明介绍,现场接受公证法律咨询60余人次,解答市民各类公证法律问题30余个,发放各种公证宣传资料600余份。
    灌南公证处特邀媒体记者借此契机,大力宣传《公证法》。该处全体工作人员分成两组,一组由分管局长、公证处主任带队,公证人员在县人民广场设立宣传台,宣传《公证法》。另一组由公证处书记带队,到新东村的农户家中进行面对面宣传,并现场受理了继承、遗嘱等多项公证事项。
    东海县局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在县法治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财产公证、遗嘱公证、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证据保全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发放《公证业务范围》、《公证办理流程》、《公证明白卡》等相关材料,开通“绿色通道”,免费为低保户办理公证业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60余人次。宣传活动从8月23日持续到9月5日,期间还将开展多媒体宣传、“六进”宣传、公证员培训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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