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局为基层司法所配发专用电动车
近日,灌南县局将统一定制印有中国司法徽章和灌南司法行政标志的专用电动摩托车配发给各基层司法所。为规范电动摩托车的管理,该局还专门制定并下发《灌南县司法局电动摩托车管理、驾驶规定》,对电动车的使用与管理做了明确的规定,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责任到人,降低各种风险。
此次向各基层司法所配发电动摩托车,解决了基层司法所下基层出行难的问题,大大加强了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这是灌南县局自去年相继为司法所配备电脑、照像机、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以来,在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电动摩托车的配发将进一步强化基层司法所的硬件建设和职能效应,对基层司法队伍建设和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整体形象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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