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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教育局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3-10-0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市深化法治建设的要求,市教育局近期下发《关于加强全市教育法治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具体部署推进法治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
    方案中对法治机关和法治学校的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具体标准和措施,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法治建设组织机构、完善法治建设制度、规范法治建设阵地,以规范行政执法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为抓手,落实规范化建设工作各项措施。一是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二是完善党(工)委中心组学法用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干部职工普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法治工作例会制度,将法治机关创建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与机关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健全完善六项工作机制,即以规范机关决策行为为目标的决策机制、以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为目标的培训机制、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为目标的宣传机制、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的执法机制、以防范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的调解机制、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的责任查究机制。
    方案不仅在机构、制度、机制上要求规范化,也对办公场所、宣传载体、台账资料以及办公经费上提出了规范化要求。一是有办公场所。市教育局办公室增挂“法治办”牌子,室内组织网络、职责任务和工作制度上墙;二是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法治图书室、法治文化大厅等阵地建设,在门户网站开设依法行政栏目,加强与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做好教育法治宣传报道工作;三是有规范的台帐资料。建立健全法治工作台帐,包括工作部署、检查督导、情况通报、工作总结等;四是有经费。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法治建设支出。
    方案中还明确了工作步骤和目标,分三年四个阶段实施,争取通过三年的推进工作,各项法治建设规范化制度不断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处理各种法治纠纷的能力得到明显增强,我市教育系统法治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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