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为扎实推动国资监管工作沿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形成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开展,在前期集中学习《决定》的基础上,12月2日上午,市国资委召开会议,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涉及国资工作的内容进行再学习、再动员、再部署。
在结合国资监管工作解读《决定》过程中,市国资委党组书记陈敏指出,《决定》围绕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内容主要反映在产权、管理体制、资本收益、以及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在谈到《决定》中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容时,陈敏向参会人员谈了自己的看法:国有企业改革采取的是积极稳妥的办法,不大可能出现某种观点预计的对国有大公司进行分拆的做法,以渐进保稳定;将国有企业一般性的经营业务纳入公平竞争轨道,让市场更加自由地定价,不再对国有企业营收就高不就低或实行隐形补贴,以竞争促提质;打破行政垄断,压缩国有企业独家经营空间,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全部领域,放开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改变现有以经济所有制形式进行产业领域划分的做法,以公平换效率;改变国有企业产权结构,鼓励包括国有资本参与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迅速发展,通过这种新型经济组织形式来实现取长补短、内部制约,以产权换模式;针对国有企业的不同性质实行分类改革,侧重对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健全与完善,强化责任追究,以压力促动力;依据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形势的目标,允许国有企业以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各种形式开拓国际市场,争取在海外获得更加有利的发展空间,以开放促创新;适度减少国有企业直接经营行为,从以资产监管为主转向以资本监管为主,强化对国有资本流向的管理,支持国有企业逐步从一般业务经营实体转变为投资主体,使更多的国有资本投向事关国家大局的战略性领域,以导向促转型。
陈敏要求,国资监管工作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第一要务,毫不动摇、理直气壮的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更大贡献。
在结合国资监管工作解读《决定》过程中,市国资委党组书记陈敏指出,《决定》围绕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内容主要反映在产权、管理体制、资本收益、以及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在谈到《决定》中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容时,陈敏向参会人员谈了自己的看法:国有企业改革采取的是积极稳妥的办法,不大可能出现某种观点预计的对国有大公司进行分拆的做法,以渐进保稳定;将国有企业一般性的经营业务纳入公平竞争轨道,让市场更加自由地定价,不再对国有企业营收就高不就低或实行隐形补贴,以竞争促提质;打破行政垄断,压缩国有企业独家经营空间,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全部领域,放开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改变现有以经济所有制形式进行产业领域划分的做法,以公平换效率;改变国有企业产权结构,鼓励包括国有资本参与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迅速发展,通过这种新型经济组织形式来实现取长补短、内部制约,以产权换模式;针对国有企业的不同性质实行分类改革,侧重对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健全与完善,强化责任追究,以压力促动力;依据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形势的目标,允许国有企业以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各种形式开拓国际市场,争取在海外获得更加有利的发展空间,以开放促创新;适度减少国有企业直接经营行为,从以资产监管为主转向以资本监管为主,强化对国有资本流向的管理,支持国有企业逐步从一般业务经营实体转变为投资主体,使更多的国有资本投向事关国家大局的战略性领域,以导向促转型。
陈敏要求,国资监管工作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第一要务,毫不动摇、理直气壮的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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