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推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今年春季开学起,全市各中小学校均实施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344名责任督学分赴804所责任学校,行使检查、监督、评估、指导职能,推动学校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为推动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市教育局专门召开了全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要求,部署春季开学起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要求责任督学发挥好监督、检查、指导、评估职能,为学校出谋划策、诊断把脉,依法依规督导,与学校建立携手并进的责任共同体。要求责任学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虚心接受监督和指导,促进学校发展和提高。要求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健全领导机构。建立建议分解落实机制;健全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加强检查指导和评估考核,重视督导结果的运用;完善保障机制,健全选聘制度。开展培训活动,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挂牌督导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促进全市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科学发展。
为推动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市教育局专门召开了全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要求,部署春季开学起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要求责任督学发挥好监督、检查、指导、评估职能,为学校出谋划策、诊断把脉,依法依规督导,与学校建立携手并进的责任共同体。要求责任学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虚心接受监督和指导,促进学校发展和提高。要求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健全领导机构。建立建议分解落实机制;健全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加强检查指导和评估考核,重视督导结果的运用;完善保障机制,健全选聘制度。开展培训活动,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挂牌督导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促进全市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科学发展。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