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开展“规范执法提升公信力”专项行动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造以民为本、务实清廉、诚实守信、群众认可的法治机关,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近日,连云港市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开展“规范执法提升公信力”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问题,切实促进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政府形象,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快速发展。
这次专项行动把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土地执法、环监执法、工商执法、质监执法、安监执法等作为重点领域集中治理,并将行政处罚作为规范治理的重点,着力解决不依法执法、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粗暴执法、以罚代法以及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突出问题,并从六个方面予以规范: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督促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依法确权;细化公开行政执法内、外部程序,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合规。二是规范调查取证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证据格式化,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行为,解决调查取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等问题,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督促各执法部门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自由裁量权电子化操作平台,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保证同事同罚。四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审查,整顿规范执法队伍,坚持持证执法,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严禁乱收乱罚,推动文明执法。五是全面推行网上执法。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为依托,建立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网络系统,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健全完善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机制。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实施网上电子监察,网上全程监督,倒逼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六是强化执法问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连云港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对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严肃查处一批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违法执法、失职渎职、利用执法权谋取私利,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人员公正执法甚至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案件。
这次专项行动从今年下半年起至2015年2月结束,2015年3月份以后转入常态管理。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政法委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将对全市“规范执法提升公信力”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这次专项行动把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土地执法、环监执法、工商执法、质监执法、安监执法等作为重点领域集中治理,并将行政处罚作为规范治理的重点,着力解决不依法执法、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粗暴执法、以罚代法以及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突出问题,并从六个方面予以规范: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督促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依法确权;细化公开行政执法内、外部程序,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合规。二是规范调查取证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证据格式化,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行为,解决调查取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等问题,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督促各执法部门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自由裁量权电子化操作平台,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保证同事同罚。四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审查,整顿规范执法队伍,坚持持证执法,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严禁乱收乱罚,推动文明执法。五是全面推行网上执法。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为依托,建立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网络系统,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健全完善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机制。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实施网上电子监察,网上全程监督,倒逼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六是强化执法问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连云港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对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严肃查处一批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违法执法、失职渎职、利用执法权谋取私利,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人员公正执法甚至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案件。
这次专项行动从今年下半年起至2015年2月结束,2015年3月份以后转入常态管理。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政法委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将对全市“规范执法提升公信力”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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