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综治法治考评注重结果性数据指标
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努力夯实平安法治建设工作根基,近日,连云港市制定下发《关于精简规范基层综治法治工作台账资料的指导意见》,以提升基层综治法治工作绩效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县级台账、精简镇级台账,全面取消村级台账,教育引导基层更加科学、高效的开展综治法治工作。
在县乡两级,主要是考评综治法治八大结果性数据指标。一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达到省定标准,公众安全感达92%、法治建设满意度达90%。二是县乡两级区域性平安法治创建达标率达100%、系列平安法治创建达标率达到90%。三是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社会矛盾调处成功率达95%,县乡两级专业调处室建成率达100%。四是扎实推进“法治建设质量年”活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不出现因违法行政而导致的败诉案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满意率分别达90%、95%。五是县乡两级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达90%;县区省级、乡镇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建成率分别达100%、60%。六是县乡两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综治法治中心)和村(社区)综治办、法治办建成率达100%。七是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范围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较去年下降8%。八是控制和减少进京、到省、来市上访量,因信访问题引发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行为“零”发生。
在村级,主要是考评综治法治六大结果性数据指标。一是依法治理有序开展,村(居)民自治章程和以村(居)规民约为基础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健全,村(社区)班子成员不发生违法犯罪或有影响的违背公序良俗事件,无侵犯民主权利行为的发生。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标。二是村(居)务公开落实率达100%,全面实行村、居委会向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三是村、社区法治公园、法制图书角(室)等建成率达100%,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文化活动达标。四是综治、调解组织建设达标,基层网格化管理规范,矛盾纠纷排查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无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五是治保组织建设规范,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无重大刑事案件。六是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
市综治办、法治办进一步转变工作考评的程序和方法,重结果性考核、轻过程性考核,重实地检查、轻台账检查,重暗访、轻明查,结合平时的工作反映,最大程度的检查工作成果和实效,尽可能的不看台账、少看台账,杜绝依据台账资料决定工作成效的考评方式,同时逐步推动基层综治法治工作台账采取纸质、电子并存向全面电子化的转变,加快推进基层台账资料的信息化进程,努力减轻工作负担,不断减少资源浪费,有效提升基层综治工作的科技化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