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常抓不懈

发布时间:2015-02-06
    常年来,灌云县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核心,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为保证,常抓不懈,取得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创建率达35.1%、市级达75.2%的明显成效。
    健全制度。成立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指导;各乡镇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部门,专人负责,确保全县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抓好宣传。以“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做到制度完善,台账资料完整规范,案卷装订整齐,档案存放有序;司法、民政、农委联手下村(居)指导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其合法性、针对性、民主性、可行性等原则的有效落实。目前,该县302个村、26个居委会均建立了村民自治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检查督导。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司法局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的行政村(居)进行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对经费、硬软件建设等问题协调乡镇政府逐一解决。近日,顺利通过省有关部门的第十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的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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