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乡村中心(站)建立挂钩负责制

发布时间:2015-04-20

   近日,灌南县司法局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决定在全县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立挂钩负责制度。

    当前,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摸索阶段,为了解决资源缺乏、队伍不足等问题,灌南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在全县建立“整合资源、专职负责、挂钩片区”的工作制度,明确每个基层司法所抽调一名专职干警挂钩负责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具体负责接待、受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业务,统计、分析、上报相关业务数据,巡查和考核村司法行政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帮助解决相关问题。会议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情况汇报会,每个基层司法所互相汇报相关情况,进行交流沟通。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破长期坐办公室工作的格局,该局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挂钩服务基层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行挂钩服务基层工作,即局班子成员要每月到挂钩单位至少做一天司法所长,其他人员要每月到挂钩单位至少做三天办事员,深入基层、贴近基层、融入基层、服务基层,帮助基层开展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分片挂钩制度,每月到挂钩片区巡回督导一次,重点督查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及运行情况和帮助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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