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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好人”王善福当上了“法律明白人”

发布时间:2015-05-21
    日前,“江苏好人”、普法志愿者王善福,用平时积累的法律知识、维权知识平息了一起民间纠纷,有效制止了一起升级激化事件发生,成为一名“法律明白人”,受到了村民的好评和赞扬。
    今年3月的一天,家住连云港市赣榆区赣马镇的两男性青年张某和王某,因俩是好朋友,在一起玩耍打闹中,张某将王某误伤,至王某小腿骨折。事故发生后,王某及其家人怒发冲冠,扬言要“以牙还牙”,非要将张某的腿打断不可,眼看矛盾就要激化,这时有村民提出“找王善福来看看怎么办”。得知此事后,老王拉上村长一道来到事发现场,听完事情原委后,老王以案说法对王某报复思想提出批评,并指出这样做是法律不容许的,终使王某及家人打消了报复念头。接着老王又对张某及其家人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经过说理说法,使张某转变了“不是故意拒绝赔偿”的态度。近日,张某赔偿王某医药费、误工费等23000元。两青年握手言和,和好如初。
  高中毕业,从事“收破烂”近30年的连云港市赣榆区赣马镇东上村农民王善福,因多年默默资助六名孩子上学的事迹,于2014年3月荣获“江苏好人”称号。为壮大普法宣传队伍,充分发挥王善福在群众中威信高、受尊敬、热心为民的优势,今年初,赣榆区司法局聘请他为普法志愿者。担任普法志愿者职责后,王善福利用休闲时间,通过翻阅书本、观看电视法制栏目和请教专业人员等方式,学到和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在走村串户收购废品过程中,每当遇到群众之间发生了口角、闹起纠纷、打架斗殴等现象时,他都会停下手中的活,用学到的法律知识来“评评理”、“讲讲法”、“劝劝和”,当上了名副其实的“法律明白人”,当地群众中流传着“有破烂,就卖给老王,他诚信;有麻烦,就请老王出马,俺信他”的佳话。
  如今,有了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头衔”,老王身穿区司法局赠送给他的印有“赣榆普法志愿者”字样的红马甲,整天奔走在赣榆乡村大街小巷,找他问法律、解纠纷、评事理的也越来越多,“普法”也因此牢牢地印记在赣榆群众心中,大大提升了普法在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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