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成13家“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近日,江苏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发文,命名江苏省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连云港市港城专业法主题公园、陇海步行街法治文化街区、东海县法治市民广场、赣榆区墩尚镇法治文化广场、连云区营山法治文化社区五家法治文化阵地榜上有名。至此,全市共有13家法治文化阵地被命名为江苏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实现了“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市县区全覆盖。
近年来,我市在打造“法治文化示范点”的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工作要求,以法治文化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突出“三个注重”,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功效。一是注重因地制宜。利用乡镇(街道)原有的长廊、游园、广场等设施,融入漫画、谚语、格言等法治文化元素,制作各具特色的石刻、吊牌、墙画等造型,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感受到法治文化的魅力。二是注重动静结合。利用法治文化阵地人流集中的特点,经常性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故事宣讲等活动,使法治文化阵地成为群众了解法治文化的平台和窗口。三是注重提档升级。根据乡镇(街道)财政状况,逐年投入经费,对法治文化阵地逐步提升改造,完善相关设施,并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使法治文化阵地始终与群众的关注点密切结合,真正发挥了法治宣传的辐射效应。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13个,市级51个,实现全市6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成“法治文化示范点”,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法治文化阵地网络,基本实现了“市县有场馆、镇街有中心、村居有站点”的工作目标,法治文化阵地城乡全覆盖目标逐步实现。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