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专项督导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5-08-31

    近期,灌南县司法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督查活动,重点推进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听取基层建议。除了重点督查乡村两级人员、制度是否明确到位,台账记录是否正常等常规业务外,还认真听取、收集到各乡镇分管领导、村干部对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21条,下一步,该局将对收集来的建议进行汇总、分析,推动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发展。

    二是发现解决问题。督导组成员对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常规业务进行逐一检查,记录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事项,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将问题具体到镇、村,限其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接受督导组复查。

    三是选树宣传典型。积极收集特色做法和工作亮点,由局办汇总梳理后在全系统推广学习,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简报等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确保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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