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看听说”宣传《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

发布时间:2015-09-22

    《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提高《条例》在群众中的知晓度,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条例》实施给生活、生产带来的益处,近日,灌南县司法局积极融合宣传力量,通过广场宣传、广播报道、报纸刊登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的热潮。

    看:县司法局携手《灌南日报》打造司法行政专刊,辟出专栏宣传《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等;印制大幅宣传画,宣传条幅发放到11个乡镇,在每个村(居)的宣传公告栏、主要路口、群众聚集地张贴悬挂。

    听: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县“和谐广播站”的特色宣传作用,录制与《条例》相关的通告、调解故事等发放到各广播站,通过电波将《条例》传递到广大群众中去。

    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筹备,分期分批举办调解人员学习培训班,聘请县法制办、县法院、县公安局的专家、业务能手,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带领调解员们学习《条例》内容,确保每个调解员熟知《条例》,更好的运用《条例》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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