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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六项举措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2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近日,连云港市依法治市办、教育局、法宣办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连法治办[2015]10号),狠抓六项举措,规范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不断提高全市法治学校创建工作水平。
    一是健全完善学校章程和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制度,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保证学校的发展规划、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等符合法律的规定,保障国家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是全面加强依法办学和内部机制建设。依法健全学校的领导体制,明确学校校长及行政组织、党的组织、其他群众组织的职责权限,建立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审核机制。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严格依照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能与岗位职责,学校管理者的行为、教师的行为和其他服务人员的行为都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明确家长委员会的权限和议事程序,在涉及学生教育和发展的重要问题上,充分听取家长的意见,同时加强学校与所在社区的联系沟通。
    三是切实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法治素养。加强对广大教职员工、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并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学法用法水平。各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列入中小学课程,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把法律知识作为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和执行教育法律规定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考核校长和教师的重要方面,通过制度建设促进校长、教师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
    四是全力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教师法规定,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落实和保障教师应有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待遇。中小学校严格执行省、市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依法保证学生的睡眠、休息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习时间。进一步健全校内教师和学生申诉制度,规范师生申诉程序,完善申诉工作机制,做到申诉的办法和程序公开、处理依据和结果公开,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学生与学校的争议。
    五是积极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各地、各学校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校刊、校报、网站、板报、广播等途径开设普法宣传栏,开辟法治文化长廊,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学校法治文化建设。
    六是深化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抓手,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2015年,要有70%以上大中小学达到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标准;2016年,要有80%以上大中小学达到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标准;2017年,要有90%以上大中小学达到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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