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表彰全市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法治企业创建活动,着力营造诚信有序、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近日,连云港市依法治市办、经信委、依法经营办联合下发《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连云港市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连法治办〔2015〕12号),授予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2013-2014年度连云港市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全市各企业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法治连云港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依法治企、诚信经营,把构建企业履行和承担社会责任工作机制作为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有效抓手,全面推进企业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在促进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履行责任,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推动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近年来,全市各企业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法治连云港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依法治企、诚信经营,把构建企业履行和承担社会责任工作机制作为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有效抓手,全面推进企业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在促进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履行责任,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推动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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