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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命名第三批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

发布时间:2016-01-06

 
             
    近日,我市对各地、各部门申报的第三批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进行检查,检查组由市局副局长刘红带队,实地考察了40余个法治文化阵地。经综合评选,共命名连云港市幸福法治乐园、灌南县新安镇法治文化广场、灌云县伊山镇昌和社区法治文化园等24个阵地为全市第三批“法治文化示范点”。
    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对法治文化阵地逐步提升改造,建成了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街区、景观小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逐步完善,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感受到法治文化的魅力。同时,利用法治文化阵地人流集中的特点,经常性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故事宣讲等活动,使法治文化阵地成为群众了解法治文化的平台和窗口,有效扩大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13个,市级75个,平均每个县区有2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80%的乡镇(街道)建成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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