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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例滥伐林木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生态修复判决执行

发布时间:2016-03-23
    今年3月12日,植树节当日,在赣榆区吴山林场生态修复基地,滥伐林木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某,在连云区人民法院、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及赣榆区林业局的监督下,按照法院生效判决要求补种1940棵树木。通过补植、复绿等方式对资源环境进行修复。这是我市首例滥伐林木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生态修复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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