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新安司法所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举措
为强化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工作,灌南县司法局新安司法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优化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服务举措,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是优化服务行为坚持“三不准”。面向社会公开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服务承诺,坚持职能业务办理“三不准”,即今天能办的事不准拖到明天办、一次能办好的事不准让群众跑两回、政策规定的事不准随意办。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坚持“三公开”。发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清单,公开岗位职能,公开业务流程,公开窗口服务标准,达到规范职责权限,简化办事程序目的,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服务群众提速、提质、提效。
三是优化服务设施坚持“三完善”。完善乡村两级中心窗口服务大厅服务设施,完善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完善意见箱、投诉电话等社会监督形式,真正做到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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