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开展“七五”普法的决议

8月24日-25日,连云港市召开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实施和“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并对“七五”普法作出决议。会议由市人大党组书记、副主任董恕娟主持,人大各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各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
市司法局局长金建猛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全市“六五”普法实施和“七五”普法规划情况。我市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普法质效,繁荣法治文化,推动全民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已在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我市将以宪法法律宣传为核心,突出党内法规的前置性,以三类重点人群为关键,突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以“猴娃”形象为品牌,突出法治文化的广泛性,以“谁执法谁普法”为抓手,突出依法治理的实效性,以“互联网+”为平台,突出法治宣传的创新性,为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提出从五个方面加强“七五”普法工作:一是突出宪法核心,着力加强对法治体系的宣传教育,二是围绕发展大局,着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建设水平,三是紧扣宣教重点,着力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构筑文化高地,持续创新法治宣教的载体与形式,五是优化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对法治宣教工作的保障。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注重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的监督,确保决议贯彻实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