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认真落实普法教育责任机制

发布时间:2016-11-11
    今年以来,灌云县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一是“谁执法、谁普法”扎实推进。全县乡镇、县直单位按照普法职责分解要求,以满足全县各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际需求为导向,增法治意识,塑法治信仰,积极履行社会普法教育责任,向全社会组织开展与自身职能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精心策划法治宣传精品项目。如在夏、秋季桔杆禁烧工作中,各乡镇、部门开展以《刑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宣传重点的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240余场,引导群众依法开展农业生产活动,取得显著效果。
    二是“谁主管、谁负责”切实履行。根据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与对象,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体制,明晰普法主管部门与各行业部门在基本法与专业法宣传实施方面的分工协作关系,切实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突出职能优势。坚持普法与执法管理相结合,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
    三是“责任靠身、监督在前”逐步递增。建立“执法、普法、主管、负责”工作责任通报制度,坚持把普法教育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为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一把手”亲自过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普法机构设置。各职能部门设立专门普法科室(联络点)、配备人员,明晰职责定位。健全工作机制,做到“执法和普法、常态和集中、重点和兼顾、联动和属地”四个结合。普法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周向普法办报送一次工作信息、每季报送一次工作总结。并将各乡镇及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做到“责任近身、监督前移”,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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