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增强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近日,灌南县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
此次等级评定,根据人民调解员工作业绩、工作能力、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时间等情况,将人民调解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对各等级人民调解员评定范围和条件,从工作年限、具备调解能力、累计调解案件数、调解成功率、优秀调解案卷数、年度考核情况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目前,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已下发到各单位,下一步将由灌南县人民调解协会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并组织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并将评定情况和评定结果报灌南县司法局备案,评定工作将在十二月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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