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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年办理公证事项21万多件,无一例公证赔偿案件

发布时间:2017-02-09
    我市以提高公证公信力为出发点,坚持“三严一规范”,狠抓公证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公证执业规范化水平。据统计,自2010年以来,我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1万多件,无一例公证赔偿案件发生。
    一是严明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公证卷宗质量标准》、《公证卷宗检查评定办法》、《公证工作考核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统一办证质量和卷宗评定标准,提高公证执业水平。二是严格质量检查。建立和完善了市局和市公证协会季度检查、县区司法局定期督查和公证机构经常性自查的“三级监督”机制,强化对公证质量动态监督管理。三是严肃执业纪律。制定了《公证执业违规警示制度》,对违规违纪行为给予执业警示,实行重大公证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公证争议投诉处理办法,并采取通报、警告、责令整改等手段及时查处公证质量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公证执业行为。四是规范疑难复杂公证事项的文书制作和风险提示。先后制定了《赠与合同公证文书参考范本》、《房屋继承公证文书参考范本》、《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文书参考范本》和《亲属关系公证书适用格式》、《民间借贷公证业务风险提示》等业务规范,提高了公证文书质量,规避了办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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