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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去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良好

发布时间:2017-03-02

    2016年为“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及国家、省对森林采伐审核、审批工作的有关要求,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扩大森林资源总量为目的,坚持走“依法兴林、以法治林”之路,始终坚持全市森林采伐量小于生长量的原则和省下达的森林年采伐限额,严格审批程序和权限,加强对我市林木采伐的管理,及时处理采伐限额执行及树木采挖中出现的问题,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森林采伐年限额的执行工作。
    我市“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221544立方米,其中国有6311立方米,集体215233立方米。我市2016年采伐量为110664立方米,其中国有林2748立方米,用材林90436立方米,防护林20228立方米;采伐面积13274亩,其中用材林9416亩,防护林3832亩,经济林26亩;采伐类型,以主伐为主,占72.3%,其次为更新采伐占21%,抚育采伐、低改采伐和其他采伐分别占%0.6、1.1%和5.1%;阔叶树种杨树采伐量占总采伐量的99.6%;限额外森林、林木采伐4200亩,11577立方米。全市森林采伐未出现突破年限额指标的情况,采伐限额执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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