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海洋生态红线区及养殖用海执法工作检查
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全省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海环函〔2018〕3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强养殖用海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46号)文件精神,7月底-8月初,市海洋与渔业局综合执法支队先后对赣榆区、连云区、灌云县、灌南县海洋生态红线区及养殖用海执法工作情况开展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现场听汇报与实地看成效相结合的方式,首先听取各县区相关负责人汇报辖区内生态红线区内执法管理情况、养殖用海执法工作情况及案件查处情况,并现场查阅执法记录台账。随后检查组不畏酷暑下沉一线,围绕生态红线区内是否存在偷采海砂、违法捕捞、用海项目是否依法取得用海手续以及是否存在超面积养殖、少批多占、未批先占、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等违法养殖用海行为开展检查。
通过检查,我市在海洋生态红线区保护及养殖用海执法工作上已取得明显成效。在海洋生态红线区管理方面,目前我市共开展保护区专项检查4次,组织入海排污口专项检查6次,参加上级和本级组织的行动8次,出动渔政船艇135艘次,出动执法人员520人次,在生态红线区内共查处非法开采海砂案件3起,查获违规渔船207艘,其中浮子筏105艘,处罚金额6.37万元;在养殖用海执法方面,经过市支队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非法养殖设施专项执法行动,目前全市共拆除主要航道内非法养殖筏架145个,清理占用海域面积约9000亩,今年全市累计办理非法养殖案件共14宗,处罚金额达16万元,有效打击了非法养殖行为。
市支队将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以保护海洋生态红线区和清理非法养殖用海为重心,继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各类违法用海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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