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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业“七五”普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18-09-14

根据省、市关于“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要求,我委及时部署安排,落实责任处室并制定检查方案开展工作。从自查督查情况看,我市农业部门法治宣传教育总体运行态势良好,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党组、中心组会议学法。全市农业系统领导每年学法40次以上,基本做到每会必学法、讲法,研究事项和程序都要讨论是否合法;与此同时,开展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法制讲座、上党课等活动。二是全体人员学法。坚持每年学法时间不得低于40学时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理论知识考试、江苏省机关“万人学法”竞赛以及警示教育等系统、条线活动80次以上。三是执法人员学法。组织植物检疫、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新《种子法》及配套规章等培训,并积极参加省农委、市法制办举办的“法制系统培训”、“行政许可办理培训”等活动近30次。四是抓好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的农业法制普法宣传教育。聘请专家对不同经营对象进行授课,宣传专业性法律法规100次以上;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植物检疫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打假宣传等活动,发放购买农资注意事项、假劣农资识别技巧、农业科技等宣传资料共计20余万份。其中,赣榆区农委普法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灌南县农委共举办和组织参加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12期,监管服务对象受训率达90%。海州等区县农业管理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划或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推进计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市农委创新方式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编印《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落实“三项制度、四个文本、五类清单”的举措得到省农委《江苏农业信息》(第13期)通报表扬。

通过全市农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农业建设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涉农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涉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得到进一步维护,“七五”普法中期目标和7项主要任务按要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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