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戮力同心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10

为充分发扬司法民主,全面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公民依法参与审判活动,赣榆区司法局结合全区人民陪审员任期现状,会同法院、公安局扎实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相关工作切实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部门联动性

赣榆区司法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人大的关心支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人民陪审员规范化建设和创新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必要性。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纪委、民政、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由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组成的联系会议机制,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定期组织部门座谈,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确保选任质量,抽调专人组成专班,认真研读《人民陪审员法》,将《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连云港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等内容“挂图作战”,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扩大宣传范围,发挥群众监督,增加司法透明度

将学习贯彻《人民陪审员法》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通过微信、微博、电子屏等方式形成“线上+线下”的宣传形式,全面展开宣传攻势,通过赣榆区宣传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红榆伞”等渠道进行推送。向全社会人员公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及时公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相关内容,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宣传影响力,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了解和认同,增强公民参与司法审判的积极性和自豪感,进一步理解、参与和支持人民司法事业。

三、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选任程序,确保参审高效化。

赣榆区司法局积极作为,在选任过程中不推、不等、不观望,虚心向区人民法院有经验的工作人员请教,认真吸纳好经验、好做法,牵头做好实施方案、管理规定等文件起草和选任过程中的报名、审查等具体工作。通过15个乡镇司法所,对第一轮随机抽取出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信息收集,征求候选人个人意愿。结合全区对各镇行政区块、人员结构(年龄、学历、专业)及区法院和基层法庭的案件分布特点、案件类型等进行综合分析,细化落实,合理分配选任名额,以便于人民陪审员就近参审,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效率会同区人民法庭对通过随机抽选出的人选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是否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等事项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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