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四举措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近年来,赣榆区司法局聚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一是规范运行实体服务平台。按照省厅“远程响应、智慧服务”要求,深入推进区、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贯标工作,重新设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划“五大区域”,规范职能设置,合理调配公证、法援、调解、律师等法律服务资源,全力推动人员、资源、服务向一线延伸。着重打造4个较远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大资金、资源、政策倾斜度,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着力破解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矛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规范看守所、法院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积极推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智慧服务建设。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投放“智慧小司”机器人等服务终端。深挖“智慧矫正”监管平台功能,不断拓展系统外延,建立信息汇集和流转机制,提升办公自动化水平,实现上传服务需求与精准推送服务有效对接。在有条件的镇、村两级平台增加视频摄像头点位布置,配备服务终端,为群众提供远程服务。在“百度贴吧·赣榆吧”开通“法律服务连心桥”,定期发布法律风险提示、典型案例,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三是深化促进精准服务发展。推动“双微双员”延伸,设计统一格式,将法律顾问微信群二维码、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员(法律顾问)联系方式在村组、社区楼栋公示。细化落实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常态化开展服务绩效考评工作,定期收集推广服务群众的典型案例,促进法律顾问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法润民生”微信群规范运行,探索建立激励补偿机制,加强舆情监测与管理,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微信群运行质效。研发微信群客服机器人,植入所有法律顾问微信群,并向有条件的流动党员群、外出务工群等延伸,定期推送法律服务资讯。借力民情助理党员专员,开展低保、医保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普及活动,摸排群众法律需求,扎实开展法律扶贫。
四是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质量。按照“高质量建设、实效性应用、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制定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意见、培育发展目标和措施。健全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开展先进社会组织评选活动,综合运用等级评估、信用建设等手段,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运行水平,提升运行效能。加强服务项目规划设计,研制出台社会组织承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项目清单。